湖南法治報訊(記者 王薇 通訊員 周子熙 張寧 陳紹飛)11月13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鐘某某訴被上訴人株洲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株洲市人民政府罰款、吊銷許可證件及行政復議一案。該案由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蔣智勇擔任審判長,株洲市人民政府市長陳恢清作為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株洲市司法局局長李大,株洲市公安局交警管理支隊支隊長李朝陽出庭應訴。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和相關行政單位、部門代表50余人旁聽庭審。

2025年6月9日,鐘某某飲酒駕車,路遇市交警支隊天元大隊開展酒駕醉駕整治執法行動,當場被查。經查明,鐘某某已于今年1月因酒駕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鑒于此,交警部門對其實施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行政立案、調查,并于6月17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鐘某某作出罰款25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決定。經復議,株洲市人民政府維持了交管支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鐘某某不服,訴至法院,一審判決敗訴后,鐘某某依舊不服,上訴至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中,審判長組織各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有序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等庭審流程。上訴人陳述了自己的上訴理由及請求。陳恢清認真聽取了上訴人的訴求,并就案件作最后陳述意見。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是我們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也是我們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積極傾聽民聲民意的具體體現。”陳恢清表示,充分尊重上訴人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的行為,尊重和維護法院判決,并致力于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同時,高度重視執法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力求在未來的執法活動中做到事實清楚、程序完備,行為規范、說理充分,全面提升執法公信力和認同感。下一步,將聚焦建設幸福株洲,突出問題導向,堅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市實踐,全面提升法治株洲、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堅決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健全多元化糾紛化解機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司法監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一切正當合法權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執法行為、每一起案件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讓法治成為株洲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底色。
“告官能見官,說理有人理。這次的庭審,我服!”庭審結束后,鐘某某當場提出撤訴申請。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是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要舉措,也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一環。”蔣智勇表示,此次市長出庭應訴,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釋放出強勁的示范效應,著力推動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又出彩”,有力促進行政爭議高效、多元、實質化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
近年來,株洲兩級法院堅持以實質解紛為導向,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效能,全力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通過行政案件立審銜接、“3+N”多元調處等工作機制,有效推動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一攬子”解決。全市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持續保持高位,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效果不斷增強,行政爭議源頭治理、實質化解成效持續顯現。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